12月20日,云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成果交流会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召开。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副召集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陈俊出席会议并讲话,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副州长周亮生、迪庆藏族自治州副州长廖文才、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包崇国参加会议,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廖晓祥主持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充分肯定了我省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成效。自2021年起,我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在保山市、西双版纳州、迪庆州顺利开展,逐步建立和拓展所有权行使模式,明确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职主体。编制印发省级和试点州(市)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单,并在全国率先开展资源清单动态调整,划清各层级政府和部门自然资源范围和权责边界,为维护所有者权益提供保障。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完成试点地区资产清查和价值核算,首次编制了省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大力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处置、配置规则,加大对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支持力度,完善落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探索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3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入选自然资源部典型案例并在全国推广。
会议要求,持续深化我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改革,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加强各级各部门间协同联动。严格执行委托代理试点协调机制,加强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工作优势,打造上下联动、横向联通的良好局面,形成合力推进工作。二要持续推动试点成果应用转化。坚持典型引路法,大力宣传推广全省试点成果取得的经验做法,坚持“走出去”认真学习吸纳兄弟省份的先进做法,将其转化为推动深化改革工作的宝贵经验。三要积极大胆开展探索实践。牢固树立所有者意识,在资产保护和使用规划、资产储备管护和临时利用、资产配置处置等方面大胆探索,为国家开展权益管理改革贡献云南智慧。
会议还传达了自然资源部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成果交流会会议精神,通报学习了全国试点工作优秀案例。保山市、西双版纳州、迪庆州分别交流了试点工作经验,省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省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有关处(室、局),保山市、西双版纳州、迪庆州有关部门参加会议。